本招标项目许昌长葛市高端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河南恒奕晟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工程总承包(EPC)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长葛市高端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
2.2项目编号:H(请登录)
2.3建设地点:(请登录)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78003.9平方米(约117亩),总建筑面积11666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激光熔覆车间、矿山装备制造车间、激光增材制造车间、磁性材料加工车间,仓储用房、研发及综合服务办公楼等生产及办公用房,同期建设园区雨污水管网、绿化,道路及硬化,大门及围墙,室外综合管网、停车场及充电林等配套基础设施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01标段:许昌长葛市高端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勘察;
02标段:许昌长葛市高端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03标段:许昌长葛市高端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监理。
2.6招标范围:
01标段:本项目涉及到的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勘察等;
02标段:包括本项目设计、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03标段:包括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7计划工期:勘察周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设计施工(EPC)12个月;监理服务期限:从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66000万元,其中土地费用4095万元;工程费用6190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41905万元,设备购置费用2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查询情况)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01标段:
3.6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能力。
3.7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标段:
3.6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7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3.8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均可)
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3.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外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03标段:
3.6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企业资质证书之一,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8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监理。
3.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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