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选项目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发行规模: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12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到期后一年。
(五)服务内容:
1.负责招选人公司债券发行全流程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募集说明书编制、上报证券交易所审核、承销与发行等工作。
2.负责推荐除评级机构外其他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3.负责本次债券发行成功后的有关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如需)等。
(六)最高限价:承销费费率不超过0.2%/年(含税)。
(七)其他
1.债券的承销方式要求为余额包销;
2.本次招选为全过程风险代理模式。债券发行成功前发行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国家金融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及以上作为主承销商为企业成功发行公司债券的业绩。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4.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5年10月1日9:00至2025年10月15日23:59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