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利器盒与垃圾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数量 总价最高限价(元) 利器盒与垃圾桶 详见采购文件 1批 ¥9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结算费用累计达到采购人的预算金额,达到任一条件即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zcfg/mof/********/t********_********.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包)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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