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改造天山街、天池街等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其中DN100-300供水PE管网13200米 ,更换DN40-200绿化水表1173块,DN15的居民水表3776块,等配套附属设施。
2.1.1 建设地点: 阜康市
2.1.2 建设规模:改造天山街、天池街等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其中DN100-300供水PE管网13200米 ,更换DN40-200绿化水表1173块,DN15的居民水表3776块,等配套附属设施。
2.1.3 工程投资额:3750.00万元
2.1.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5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相关盖章处印章需清晰可辨),(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的扫描件。提供的类似项目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近 3 年(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2年10月 21日起至 2025年10月21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近三年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如有 相关违法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2年10月 21日起至 2025年10月21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月 / 日止。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兼职。
3.7.2 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不得在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兼职,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7.3 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
3.7.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7.5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年10月1日12时30分至 2025年10月22日10时30分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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