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昌县教体局局属莲塘一中等校空调采购项目招标(第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5300.00 元
最高限价:2403300.00 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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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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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采2025B000034447 |
莲塘四中等校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517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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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采2025B000034444 |
县四幼书香分园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92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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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采2025B000034448 |
向塘实验学校等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1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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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采2025B000034445 |
莲塘一中等校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1768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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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采2025B000034446 |
县四幼新湖分园等园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97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南昌市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需要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也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采购的空调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特别说明:集采机构与采购人依法审查投标人资格文件,新系统中集采机构与采购人只能访问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请投标人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放在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如未按要求放置资格证明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2日 23:30 至 2025年10月1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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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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