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名称: 汽车碰撞用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数量:1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交货期: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中标人承诺的供货期更短的,以承诺的供货期为准。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470万元(含税)。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2.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证等)证明文件,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必须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采购订单或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份单个采购订单或者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 碰撞测试数据采集设备 ]类型的业绩,投标人须出具采购订单或者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需至少体现合同首页,供货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2.2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如是代理商/经销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的代理授权书/经销证明,授权书/经销证明应明确代理商/经销商的权限。
2.3同一家制造商不得授权给2个及以上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有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国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完备和迅速的技术支持能力,并对售后服务提交方案及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09-30 00:00:00起至2025-10-21 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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