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零部件项目建设工程(一期)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鸠江开发区北湾园区,北至龙舟路,南至万通路,西至吴越路,东至嘉兴路;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4922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8092.7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招标范围:新建7栋钢结构单层厂房,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45040.66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43903.31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33647.04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10457.13平方米,5#厂房建筑面积21886.41平方米,6#厂房建筑面积21727.54平方米,7#厂房建筑面积26546.62平方米;厂房最大跨度36米,最大建筑高度16.2米。新建1栋框架结构动力中心,建筑面积3245.76平方米,建筑高度5.55米。新建2栋剪力墙结构倒班宿舍楼,建筑面积合计44920平方米,建筑高度62.55米。新建1栋装配式立体停车楼,建筑面积32188.31平方米,建筑高度20.85米。新建框架结构管理中心、餐饮中心、门卫室,建筑面积合计7926.8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14.85米。及厂区道路、雨污水、绿化、室外亮化、交通等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476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823549176.63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完成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予以认可。(4)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01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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