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息县塔园水库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2.2招标编号:G22509024CZ
2.3建设地点:息县境内
2.4项目总投资:40068546.63元
2.5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项目改造息夫人大道(息州大道以南段,淮河以北段)DN800-DN1000雨水管道2215米(含改造DN800雨水管道72米、改造DN1000雨水管道2143米),改造雨水检查井60座、雨水口106座;改造五一路(观音路以南,淮河以北段)DN800-DN1000雨水管道981米(含改造DN800雨水管道920米、改造DN1000雨水管道61米),改造雨水检查井26座、雨水口20座;新建排涝暗渠1995米,自塔园水库至龙湖,途径息夫人大道、五一路等路段,拟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渠,断面2×2米,新建钢筋混凝土矩形检查井34座,新建钢筋混凝土八字排放口2座,道路破除与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共分为三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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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建设规模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招标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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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息夫人大道北段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
730日历天 |
94752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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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息夫人大道南段及五一路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
730日历天 |
126536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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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排涝暗渠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
730日历天 |
17939713.72 |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9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定性评审+综合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票决法”。
2.10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2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于2025年01月01日以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日期以后得企业财务报表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5.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 2025年 10 月 1 日至 2025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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