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病理科改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蚌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蚌山区发改委备案表 2509-340303-04-01-734505
1.4 招标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1.5 项目业主: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病理科改建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BB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SQGCZ163
2.5 建设地点:蚌埠市蚌山区胜利中路38号,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2.6 建设规模: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病理科改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76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8438851.30元(含暂列金700000.00元)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无
3.1.7 信誉要求:无
3.1.8 本招标项目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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