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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连云港市赣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龙山南路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12号(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住宅精装修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2.2招标范围:本标段为住宅精装修二期工程,共6栋,装修面积约37494平方米。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4合同估算价:73000000.00元2.5工程规模: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龙山南路租赁住房项目住宅精装二期工程,共6栋,装修面积约37494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6工程类型:房屋建筑2.7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仓库除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1)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合同中须反映相关装饰装修的内容,如合同中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项目包含装饰装修内容的盖章证明。(2)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本单位承接的;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9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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