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省互联网诈骗信息防范系统(三期)项目完善优化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42113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4211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贵州省互联网诈骗信息防范系统(三期)项目完善优化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1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互联网诈骗信息防范系统(三期)项目完善优化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的到货及安装调试上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其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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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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