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大修检修材料采购项目已由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可经开经发备〔2025〕1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岗园区
3.项目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锅炉、汽机、电气热工标段大修用备品备件的采购,包含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主辅机备品备件等。
4.标段工程规模
(1)E6604004005250207001001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大修检修材料采购项目,【标段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锅炉、汽机、电气热工标段大修用备品备件的采购,包含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主辅机备品备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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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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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4004005250207001001 |
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大修检修材料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主要涉及锅炉、汽机、电气热工标段大修用备品备件的采购,包含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主辅机备品备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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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在人员、技术、履约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3.财务要求:要求近二年(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财务报表。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5.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30日2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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