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C 项目名称:赴中亚国家开展自贸推介交流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赴中亚国家开展自贸推介交流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赴中亚国家开展自贸推介交流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须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参保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8)响应单位不得为“****网站(中国执****网)和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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