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废油泥转移处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废油泥转移处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
第01包: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废油泥转移处置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HW08(251-002-08)(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不小于1.5万吨的处置能力,满足本次招标危险废物处置的预估数量(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委托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其相应的证件。
5、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1.5万吨及以上处理危险废物(废油泥)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合同关键页至少要包含包括封面、签字页、所处理的危险废物(废油泥)明细等。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7、投标人近年内(2022年-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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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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