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闽光有限责任公司拟盘运一批约2万方量的土方,另有约2万方土方需寻场地堆放,以上土方量为估算方量具体数值以实际发生土方量为准,请贵单位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后予以报价。
1.采购范围:
| 序号 | 数量 | 地区 | 税率(%) | 土方挖掘费用(元/m3) | 土方运输首公里(元/m3) | 土方运输每增加一公里(元/m3) | 土方运输距离(20KM≤) | 弃土场费用(元/m3) | 评审总造价(元) |
| 1 | 1 | 泉州安溪 | 9 | ||||||
| 2 | 1 | 泉州安溪 | 9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2.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报价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供应商的员工办理报价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报价。
(2)国家强制性要求须要资质证、许可证的,报价人必须提供资质证或许可证。
(3)至报价截止日止报价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部黑名单。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报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质和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会信誉好。
(7)投标单位提供的土石方堆场必须满足4万方以上的弃土容量,可由最多2个弃土场组成且单个容量不少于两万立方。
(8)报价单位提供的土石方堆场的土地性质应为政府批准或报备同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改良用地或工业用地且不得为基本农田。
(9)土石方堆场地点距离泉州闽光炼钢项目地点不大于20公里。
3.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9-30 00:00:00 至 2025-10-4 23:30:00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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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福建泉州闽光新炼钢土方外排项目(重新)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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