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城区范围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城市管理局、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六安市金安区八公山路丽景苑综合办公楼19楼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2025年度口袋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二水厂以东、紫荆路以西、振兴佳园小区旁、光华厂巷以北及落水桥巷以北,共5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开挖外弃、透水混凝土铺装、透水EPDM塑胶铺装、侧石铺装、小品制作安装、海绵工程、绿化工程、苗木迁移、室外景观照明等,总投资为666.9691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九、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十、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内容)。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必须是在项目经理(建造师)岗位上的业绩。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30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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