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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及云县及永德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安全基础设施和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4标段(永德国家基本气象站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30 收藏项目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500282001001
标段名称: 临沧市及云县及永德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安全基础设施和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4标段(永德国家基本气象站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0-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0-22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2(市本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永德国家基本气象站围栏建设1200米、新建监控系统1套、边坡挡墙622立方米、地沟建设150米、观测场外围建设800平方米、新建道路680米(防火带)、新建30立方蓄水池一个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永德国家基本气象站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 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 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
其他: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任意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应有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4)信誉要求:①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②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5)业绩要求:无(6)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 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7)拟配备项目组成员要求:其它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4)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若投标人自愿缴纳保证金,则按省发改委的【2023】397号文件执行。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和经查实投标企业不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10-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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