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宁夏能化公司气化渣委托转移利用,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化渣委托转移利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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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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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化渣委托转移利用 |
4600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综合利用气化渣的资质及能力,投标方须为已建成的利用单位。同时须提供项目备案证书、环评或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并载明气化渣综合利用能力≥23万吨/年。 (3)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不能参加竞标。 (4)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至今,以下同)具有固废综合利用业务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含投标人与产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产废单位交由第三方运输公司,由第三方运输公司转运至投标人的,须同时提供产废单位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和第三方运输与投标签订的委托利用合同),综合利用单份合同金额≥150万元或合同期不少于1年,业绩要求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3年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必须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各类国家备案的商业查询平台(天眼查、企查查等)的查询结果为准)。 (2)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含HSE)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状态。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的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5)投标人近三年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天眼查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与最近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除外)。 (2)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30日18时0分 至 2025年10月13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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