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厂区道路维修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A2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83.930183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5.项目主要内容:对厂区联合工房南侧道路、临时停车区、倒班公寓南侧停车区等区域的混凝土路面通过刨铣后,铺设沥青混凝土,对部分沥青混凝土面增加5cm沥青混凝土细粒面层。恢复及新设道路及停车位标线,恢复雨水箅子、设置停车位阻车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0.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01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10月14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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