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猴屿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猴屿乡象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部分)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基(202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猴屿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猴屿乡象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部分)猴屿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猴屿乡象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
2.2. 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99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0.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38万元,环境保护措施费10万元,水土保持措施费10万元,基本预备费4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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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供水管道:更换象屿村供水主干管及村内入户管。新敷设取水管约595m,管径为DN150,材质为球墨铸铁管;新敷设配水主管约2150m,管径为De110,材质为PE管;新敷设配水支管及入户管约12040m,管径为De25~De90,材质为PE管。2、入户水表:象屿村更换399套水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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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最高控制价: 274396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 (含暂列金0元, 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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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达到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2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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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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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23:00:00至2025-10-30 23:10: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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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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