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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塔2024-2027年综合代维补充采购-公共交通密闭空间无线设备代维服务(YW)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30 收藏项目
  • 重庆铁塔2024-2027年综合代维补充采购-公共交通密闭空间无线设备代维服务(YW)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4-2027年综合代维补充采购-公共交通密闭空间无线设备代维服务(YW)(项目编号:0701-2540CQ02023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金额:5555.42万元,(该预估含税总金额按照增值税税率6%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成交供应商纳税性质填报为准)。具体清单如下:

    密闭空间无线设备维护费用测算(含税),税率6%

    维护服务

    基准单价(元/个/年,含税)

    预计数量(个)

    1年合计/万元(含税)

    2年合计/万元(含税)

    开断点位维护费合计

    1768

    5300

    937.04

    1874.08

    密闭空间机房维护

    4670

    250

    116.75

    233.50

    CQT测试

    104

    1600

    16.64

    33.28

    DT测试

    104

    1600

    16.64

    33.28

    无线网络优化场强测试

    104

    1600

    16.64

    33.28

    小计

    1103.71

    2207.42

    管理服务(下述2项不参与报价)

    单价(元/公里,含税)

    预计公里(KM)

    1年合计/万元(含税)

    2年合计/万元(含税)

    安全管理费(通信)

    15000

    930

    1395

    2790

    外市电电力设施代维费(电力)

    3000

    930  

    279

    558

    小计

    1674

    3348

    合计(万元,含税)

    2777.71

    5555.42

    注:上述管理服务中安全管理费(通信)及外市电电力设施代维费(电力)不参与报价。

    1.6份额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2 家,成交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成交份额

    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备注((下述2项不参与报价)

    第一名

    60%

    3333.65

    包含安全管理费(通信)、外市电电力设施代维费(电力):2008万元

    第二名

    40%

    2221.77

    包含安全管理费(通信)、外市电电力设施代维费(电力): 1340万元

    合计

    5555.42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重庆公共交通密闭空间内,对铁塔公司产权及其他客户委托铁塔公司维护的传输设备、无线网络主设备、接入光缆等所有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应急保障、拨打测试、日常维修等。

    2.2服务地点:采购方或采购方下属地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

    2.4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如合同到期后,执行比例较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合同有效期进行顺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下列(1)、(2)条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清晰、有效上述证书扫描件。】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任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天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3三类安管人员: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三类安管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

    ①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2025年1月及以后任意1个月在响应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含养老保险)(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

    3.4类似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通信设备或通信线路类维护/施工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提供: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单个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②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3.5其他承诺:供应商须承诺:

    (1)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甲方联系人提供购买上述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

    (2)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持续有效。

    (3)本项目涉及高处作业和涉电作业的维护人员须具有对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证书。

    (4)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和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任何阶段核查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未履行,有权按照违约处理并暂停下达订单、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或重庆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12)、(13)、(14)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7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8响应主体: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4. 

    5.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30日20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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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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