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十五五”风电、光伏项目前期工作;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2.3 项目基本情况:计划开发风电资源约400万千瓦、光伏资源约200万千瓦,开发风电项目56个、光伏项目22个(项目数量为暂定,最终以正式规划成果数量为准)。
2.4 工期要求:15个月。
2.5 招标范围:1、测风服务;2、地质初勘;3、地形图测绘;4、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①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工程测绘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近5年内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的陆上风电(或陆上光伏)勘察设计或陆上风电(或陆上光伏)前期工作合同业绩(EPC项目只计前期工作合同金额)。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力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力类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②提供连续六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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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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