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贵安新区马场产业新城园区内部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名称) ,采购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企业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有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马场产业新城园区内部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2.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4采购内容:贵安新区马场产业新城园区内部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详见竞争谈判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 (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 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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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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