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三苏文化数字体验馆建设项目(EPC)
2、招标编号:HZP
3、项目概况:平顶山市三苏文化数字体验馆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3.1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包括三苏文化长廊,三苏文化数字体验馆,水电系统改造,馆内景观小品;
3.2软硬件采购及安装:包括三苏文化数据平台,AR互动投影显示工程,互动投影墙,天幕及球幕投影,红外线感应系统,文化融合体验一体机等。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设计:75万元,施工建安费约1150万元。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大香山国学文化园院内
7、招标范围: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承包、材料采购、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各项工作。
8、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或最新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及设计审批;施工: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过同结构类型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4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项目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限制开展经营活动、限制从业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0月9日0点0分至2025年10月28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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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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