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维保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一年内开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维修能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一年内开具的9%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采购人不予接受);
4.投标人须以书面承诺书形式承诺满足应急管理部(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能够在社会消防技术信息系统查询到公司信息,并提供复印件,须提供不少于6人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5.投标人服务方案中有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巡检安排、设置程序及应急预案、合法用工承诺书等(须提供书面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近2年有不少于1个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消防检测、维保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1份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由发包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 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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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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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
哈站北广场AB栋消防检测维保及消控室值守、建筑水暖电配套设施日常巡检维保等综合服务 |
平 方 米 |
24706 |
道里区地工街4号 |
3年 |
640000 |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29日10:00至2025年10月09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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