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8#泊位前沿结构及防风基础安全治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8#泊位前沿结构及防风基础安全治理(第二次)已由企业内部立项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2.1项目名称: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8#泊位前沿结构及防风基础安全治理(第二次)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项目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平冈镇吉树阳江港区内
2.4项目概况:码头前沿结构因长期受海洋环境作用及地质条件影响,导致护岸、门机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抗台风、海潮涌浪能力下降。8#泊位在近期开展的定期泊位结构安全检测中,发现前沿码头CX16—CX17沉箱之间有漏砂迹象,存在门机防风地锚、防风牵索柱等防风设施偏移,防风牵引力矩不平衡等安全风险,设备整体抗风能力下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
2.5招标范围:8#泊位前沿结构及防风基础安全治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工期(服务期):总工期控制60天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1)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2)特种工程(结构补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3)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投标人(或检测分包单位)须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且证书在载明的检测专业范围须包含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或分包承诺函)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3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结构维修项目业绩。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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