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061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套智能化综合督导平台。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各类教学平台数据进行整合,通过引入人工智能算法与技术对海量教学视频和教学过程数据的自动分析与识别,帮助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快速发现和定位教学问题,从而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同时,构建一套全面、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利用AI技术构建多元化精准化综合性的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从教学目标达成、教学方法创新、学生能力提升、教学资源利用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自动生成个性化教学改进方案,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形成“智能分析-多元评价-客观反馈-精准改进”的良性循环。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中标人数量:1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系统上线试运行,180天内进行交付验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900,00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承诺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咸宁路支行、西安交通大学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管理或实施部门人员无利益利害关系。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