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宁夏通服2025年智能维护设备设计施工服务进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077112.7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负责智能维护项目方案设计、主设备安装调测入网以及灯控安装,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调测入网,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详见参选一览表。
1.5服务地点:具体以比选人指定为准。
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7质保期:终验结束后,进入施工质保期12个月。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3参选人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a.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c.施工综合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参选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1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需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近半年社保证明(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显示姓名)或劳动合同的清晰扫描件。
3.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进行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资格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人。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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