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 三期八平方供热管网工程二标段劳务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它资金/万元,采购人为天津市众元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空港经济区供热配套设施项目三期八平方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分别为津北路(环东干道七-环东干道九)-管网工程、津北路(环东干道七-环东干道九)-土建工程、环东干道七(津北路-环东干道九)-管网工程、环东干道七(津北路-环东干道九)-土建工程、环东干道九-管网工程、环东干道九-土建工程,完成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期八平方供热管网工程二标段劳务施工;
三、资格要求
(001 三期八平方供热管网工程二标段劳务施工)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无单位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单位成立之日起日期查询);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总经理、主要股东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函)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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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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