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HB
项目名称:贵州省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采购项目运维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4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46400.00元
采购需求:贵州省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采购项目运维项目(一期)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税收凭证的,提供零申报的证明材料盖税务局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诚信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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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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