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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纺织机械器材研究所有限公司大沽南路985号停车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30 收藏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为大沽南路985号停车场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大沽南路985号停车场改造项目,本次项目改造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种植、建筑及构造小品、室外电气和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人员配置要求:

 ①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② 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应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③ 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 、津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④ 项目配备人员均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注:①-②需提供职业资格、职称复印件及任命书原件,以证明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需承诺以上项目部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目前不在行政处罚期间的承诺;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内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投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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