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资金来源:20%自有资本金,其余80%拟用银行贷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外高桥电厂厂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端,厂址位于长江口南岸,北隔长江南港航道与长兴岛相望,向南至上海市中心区直线距离约18km,厂址南侧为外高桥保税区,西侧为外高桥港区,东侧紧靠竹园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2 台100 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施。
项目整体进度:输煤及化水区域浇第一罐砼2024 年12 月,计划主厂房区域浇第一罐混凝土2025 年10 月底,计划#5 机组投产时间为2027 年8 月,#6 机组投产时间为2027 年10月。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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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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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
每台机组一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其中两台机组共用1 套再生系统),包括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第一套2026 年7 月交付完毕,第二套2026 年9 月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投标人不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7)投标人未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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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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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近10 年内(2015 年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2 台600MW 及以上等级国内火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供货并成功投运1 年及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①合同(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与规格型号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盖章与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30 日至2025 年10 月1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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