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请登录)
三、项目依据:2025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氧化钙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供暖期间锅炉脱硫环保材料氧化钙,数量为500吨,CaO≥85%,细度250目,罐车运输。附出厂化验报告。
(2)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分批次按需供货,库存容量60吨,建议每批按40吨左右供货。
(3)采购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符合采购招标内容要求。
五、项目地点:会宁县。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以内的所有内容
七、资金来源:集中供热收取居民暖气费。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信用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公告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0日(含节假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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