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韶关港港区交通风险及环境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申请。
2项目服务范围:
韶关港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北江左岸,距离广乐高速公路乌石出口约3000m,距离上游濛浬大坝1080m,距离乐广高速公路大桥630m,离韶关市区28km,曲江区政府13km。
本项目投产5个散货泊位,编号分别为8-12号泊位,码头长度390m。
为提升港区作业安全、改善环境质量、规范交通秩序,针对当前人车分流、排水不畅、路面不干净等问题,实施本项目(涉及零星土建、土方开挖、厂区范围内交通灯设置、自动洗车装置建设、洗车槽改造、建构筑物周边排水设施治理、活动挡墙等)。
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为60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和资质(①出具由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关联、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资格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资格声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资格声明》)。
(6)投标人不存在《广东能源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描述的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情况(提供《资格声明》)。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土建施工合同业绩。
投标人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信息,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招标时间安排:
投标申请时间:2025年9月30日14点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6点00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30日14点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6点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点30分;
招标文件发售:8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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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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