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璧县赵井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已由灵璧县水利局以《关于灵璧县赵井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水〔2024〕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灵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灵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灵璧县赵井闸位于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境内、三渠沟中游,为中型水闸。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赵井闸1座,规模为中型,设计除涝流量为124m3/s,设计排洪流量208m3/s。概算批复投资1903.08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 最高限价:13020761.4元(含暂列金3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 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自2020年9月30日至开标之日,以完工验收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项目:单项签约合同价 800 万元及以上的 新建(或改建、重建)的中型及以上水闸工程或水利工程(含中型及以上水闸,不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项目,下同;
(3)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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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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