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名称: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飞灰稳定化设备
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设备交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后45天。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2397000.00元(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柒仟元整)。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2.1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2.2承诺函》、《2.3企业股东查询结果》)即可;
3.投标人承诺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之日前3年内(即2022年9月1日至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下列所述不良行为记录:
3.1.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以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之日前3年内(即2022年9月1日至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2.2承诺函》格式中作出承诺即可。
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2.2承诺函》格式中作出承诺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
⑶如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关记录的须提供查询截图和声明函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注: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2.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2.2承诺函》格式中作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记录的承诺。(注:其中“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按跳转页面查询并截图)。
3.3.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本单位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无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2.2承诺函》格式中作出无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相关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3.4投标承诺书》格式中承诺:“如若中标,招标人保留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核实本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实施能力等进行核实或现场调查,本投标人应配合核实调查工作。如果调查通过,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本投标人;如在核实、调查过程中发现本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投标人的中标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2.2承诺函》格式中作出承诺即可)。
6. 已在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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