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10KV高压电力电缆及接线端子(第二批)集中采购,预计采购ZA-YJV22-8.7/15KV等4个型号高压电力电缆1328米,10kV接头17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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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型号 |
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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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力电缆ZA-YJV22-8.7/15KV-3*120 |
米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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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力电缆ZA-YJV22-8.7/15KV-3*185 |
米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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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力电缆ZA-YJV22-8.7/15KV-3*240 |
米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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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力电缆ZA-YJV22-8.7/15KV-3*400 |
米 |
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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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kV 3x400中间接头 |
套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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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kV 3X400终端接头 |
套 |
1 |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预算:1302747.00元(不含税);
1.2.2资金性质:固定资产投资;
1.2.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供货地点:全疆16个地市分公司(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博州、巴州、阿克苏、克拉玛依、阿勒泰、吐鲁番、喀什、哈密、和田、克州、伊犁、奎屯、塔城);
1.2.5集中采购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如因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在有效期内执行完毕,该协议终止;
1.2.6项目类型:货物;
1.2.7项目属性:集中采购项目;
1.2.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折扣N≤9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以固定金额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10kV高压电力电缆)项目的销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须达到100.00(含)万元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①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合同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采购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②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协议下相应订单或发票,业绩金额以协议下所有相应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时提供相应订单或发票但金额不一致,则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2.4检测报告:须提供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电力电缆ZA-YJV22-8.7/15KV-3*400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①检测报告封面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标志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标志;
②送检单位(生产单位、委托单位)须为应答人;
③检测结论为合格或符合。
须提供检测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2.5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9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2.6本次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次应答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8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10本次采购主要产品10kV高压电力电缆不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10kV接线端子接受代理商应答,若应答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书,若应答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11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在中选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2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应答文件的递交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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