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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中兴2025年第四次物资竞争性谈判(框架)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30 收藏项目
采购编号:53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中兴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中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

详见物资竞谈框架需求一览表

 

特别提醒

1.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 中标人应提交代理服务费。

以下项目的代理服务费见下表,其余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第二章应答人须知“代理服务费”提交。

序号

分标编号

包号

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

中标服务费(元/家)

1

532546-1501011-0401

包1

包1物业固定资产采购(电商化)

1

38062

2

532546-1501011-0401

包2

包2物业公司冷藏车采购(电商化)

1

5400

3

532546-1903013-0402

包1

包1贵都(含景山分)智能马桶采购

1

11952

4

532546-2208001-0403

包1

包1物资框采(工程类维修材料)

1

50000

5

532546-2208001-0403

包2

包2物资框采(工程类维修材料)

1

50000

6

532546-2501053-0404

包1

包1物资框采(客服材料及其他类)

1

30000

7

532546-2616001-0405

包1

包1贵都调料类、米面粮油类食材框采

1

35000

8

532546-2616001-0405

包2

包2贵都酒店肉类食材框采

1

35000

9

532546-2616001-0405

包3

包3贵都酒店果蔬类食材框采

1

30000

10

532546-2616001-0405

包4

包4贵都酒店水产类食材框采

1

25000

11

532546-2616001-0405

包5

包5中兴(雄安)食材(全品类)框采

1

35000

12

532546-2616002-0406

包1

包1中兴(雄安)客服日常用品框采

1

3270

2、国网中兴公司所属各单位物业服务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工程类维修材料)分为两个标包,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标包,在包1中,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不参与包2的推荐。若包1、包2投标人相同,则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推荐为包1的中标人,综合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推荐为包2的中标人

3、国网中兴贵都酒店(含信谊、景山分公司)调料类、米面粮油类食材框架采购项目、国网中兴贵都酒店(含信谊、景山分公司)肉类食材框架采购项目、国网中兴贵都酒店(含信谊、景山分公司)果蔬类食材框架采购项目、国网中兴贵都酒店(含信谊、景山分公司)酒店水产类食材框架采购项目4家限中。根据需求拆分为4个标包,每家应答单位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标包。技术商务合并打分后按标包顺序予以推荐:

举例说明:包1推荐综合排名第1的为成交候选人;若包2排名第1的已经在包1被推荐,那顺次推荐综合排名第2的为成交候选人。若包2中排名第1的未在包1推荐,则推荐包2排名第1的应答人。4个标包成交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

若按包号顺次推荐过程中,对应标包的有效应答人减去已推荐的应答人数量不足2家,则项目流标。

4、本批次框架协议项目:国网中兴物业公司、深圳国能公司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电商化)、国网中兴物业公司冷藏车采购项目(电商化)、国网中兴贵都酒店(含景山分公司)智能马桶采购项目(电商化)、国网中兴公司所属各单位物业服务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工程类维修材料)-包1(电商化)、国网中兴公司所属各单位物业服务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工程类维修材料)-包2(电商化)、国网中兴公司所属各单位物业服务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客服材料及其他类)(电商化),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投标人的报价或计价依据,在协议期内,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金额,招标人不承诺中标人最低中标金额。招标人或下属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中标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具体结算金额按照订单金额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果该项目执行总金额达到项目预估采购规模的115%,则该项目框架协议(含所有供应商)协商终止。

在履约过程中,中标(入围)供应商需按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指定的履约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履约交易平台”)上履约,招标人通过在线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或质量保证期外,当买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接到买方的服务要求后,应于4小时内(含本数)作出电话响应,24小时内(含本数)能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履约具体流程如下: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与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履约交易平台)、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e宝)签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并在履约交易平台开设店铺,注册电e宝账号(商户在网站只需注册虚拟账号即可,无需开设银行账户)。对于框架协议(确定单价)采购模式,中标人负责在履约交易平台维护中标服务商品信息,项目单位在履约交易平台上选购服务,形成选购单。选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履约交易平台发给中标人,中标人完成履约完成后发给项目单位,并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打印履约交易平台统一标准的验收单,项目单位验收确认。项目单位经过服务确认和发票校验等报销审批后,通过电e宝支付货款给中标人,每笔采购订单由履约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收取订单金额千分之八的佣金费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述境内检验机构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境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其他:应答人应如实按照《应答人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人员关系说明》提交其法人、出资人、高管中是否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在职、离职、退休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亲属的情况说明。未提交说明的,将进行否决处理。(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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