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承销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4750000
最高限价:4750000
采购需求: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承销服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最高年化承销费率为0.10%,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公开招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5年承销费。
合同履约期限:从本项目协议生效起至本定向债务赎回注销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供应商或总行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认的开展相应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A类主承销商资质(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及承销机构名单”中的A类主承销商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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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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