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48-2511CA1060G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包:普通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咨询服务)征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对本项目的征集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作如下补充:四、工作流程及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工作一般包括预审、会审和复审三个阶段。1. 预审阶段预审主要包括评价材料复核和现场踏勘两个环节。评价材料复核:对项目水文、河床(海床)演变、通航水位,航道等级与代表船型,工程选址论证,通航净空尺度及工程布置方案,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影响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复核。现场踏勘: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审核需要,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名)及相关单位代表实地查看工程现场,进一步复核工程选址、航道条件及通航环境等内容。包括召开不少于1次座谈会,听取专家和有关单位的意见。2. 会审阶段会审阶段由特邀全国范围内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原则上不少于5名,根据项目特点增加相关专业专家),并邀请相关单位代表以会议形式对项目进行审核。会议地点原则上应设在项目所在地。与会人员数量根据项目性质确定,一般应包括行业领域专家库成员、熟悉当地航道、海事及水文情况的资深专家或船长,以及相关单位代表。3. 复审阶段复审阶段主要对会审后修改完善的补充报告进行复核。五、响应报价说明1. 报价内容响应报价以折扣率形式提供,报价应包含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需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 专家费用承担除供应商自身成本外,现场踏勘阶段邀请的行业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名)及会审阶段邀请的行业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名,根据项目特点增加相关专业专家)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专家咨询劳务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3. 会务费用承担除供应商自身成本外,现场踏勘、会审及复审(如有)阶段所涉及的全部会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资料印刷/打印费、办公用品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根据以往经验,现场踏勘阶段参会人员一般不少于15人,会审阶段参会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会议费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4. 报价注意事项请各投标人仔细核算项目成本,项目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若报价低于收费标准的70%,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清单明细及书面说明,以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说明未能充分证明合理性,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本项目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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