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HG-Jp******** 项目名称: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2025年第三季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件,包件一和包件二,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包件的投标,但中标供应商两个包件不得兼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最高限价:包件一:********.00元;包件二:********.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第三季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件一投标供应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表》。(2)包件二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报产品及包装的相关生产批件;投标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除提供药品制造商《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报产品及包装的相关生产批件外,还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5.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未被“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在海关以往招标项目中,有过放弃中标资格行为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被列入《南通海关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被列入《南通海关采购禁入人员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所投产品为进口品牌的,须提供相关产品的本土制造声明或国内生产承诺书、在中国境内的厂房及制造设备的图片,证明其在国内生产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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