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液化天然气(LNG)采购及运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液化天然气(LNG)采购及运维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65天
项目范围: 1、液化天然气(LNG),约1800吨(按实际用量结算)。 2、运行维护的区域范围:LNG站、LNG至3处装置(锅炉房、分盐、热解)天然气管道总长约400m。 3、中标单位派出持证工作人员负责液化天然气站日常24小时运营。 4、供货1台低温卸车臂配低温拉断阀,投标单位报价时提供详细参数、供货周期、安装周期,签订后经招标单位确定后供货安装:(1)含基础施工及安装(2)燃气调压计量装置设备接管条件为:槽车增压器液相接口、槽车液相接口、槽车增压气相接口均为DN40(45*3),PN16,HG/T20592,材质为S30408(3)安装从燃气调压计量装置至卸车臂管道DN40(45*3),无损检测X射线100%,II级合格,(4)卸车臂与槽车接管应通用,保障槽车卸车。(5)其他需要安装的工作量。 5、服务期内中标单位配合完成液化天然气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燃气探头、探头主机、卸车臂、压力表、安全阀、切断阀、液位计)检验检测。
本次招标标段为: 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液化天然气(LNG)采购及运维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液化天然气(LNG)采购及运维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与天然气厂家签订的购销合同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含LNG或液化天然气或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或天然气之一或满足要求的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2类Ⅰ项)或具有投标人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2类Ⅰ项)。
2、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投标单位应当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质: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须取得化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资质应当确保获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资质证书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现场生产运维人员应当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应当提供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经备案);5)企业应当承诺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企业应当承诺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日常安全工作,6)并提供过往资料佐证;投标单位应当与当地天然气行业企业签订应急抢险保驾协议,确保LNG事故的应急抢险科学应对;7)投标单位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因安全不到位应当接受的考核项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天然气供货合同业绩至少3份,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 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实施内容等 关键页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3时30分 至 2025年10月13日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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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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