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简介:本项目为中江猫儿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污泥处置方式须为综合利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目前每日污水处理中污泥含量来计算,中江猫儿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预估全年污泥5110吨,招标年限3年,总数量15330吨。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8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8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10.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3年8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合同金额超150万元/年或处理量超4000吨/年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污泥处置类业绩);
11.投标人应为污泥处置直接终端单位,终端单位应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且具备污泥处置量大于本项目处置规模(5110吨/年)的能力。
1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污泥转运设备设施及专业的驾驶员,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应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相关印证资料,确保具有相应的运输转运能力。
13.投标人应依法取得环评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
14.投标人应取得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住建或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日09:00至2025年10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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