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存放提升项目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存放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2506-340100-04-05-221706
1.4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项目业主: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存放提升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站区三十头社区新蚌埠路东、凤湖南路南侧,总用地面积13334平方米。拟对现有三栋建筑物进行提升改造,涉及建筑总面积约9546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约为50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状房屋进行消防、给排水、暖通、电气系统、智能化等改造,同步对部分建筑功能调整以及现状房屋缺损、老旧部分改造。
2.7项目投资估算:980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1095日历日(从项目中标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视项目建设情况)。其中:(1)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约谈及维修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市重点局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方案定稿。
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2)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基坑、室外工程施工图)。
备注: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各专项设计的方案(如有),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10个工作日完成方案初稿;在市重点局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批条件;在接到市重点局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9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13334平方米。拟对现有三栋建筑物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勘察、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全阶段设计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咨询及相关工作。涉及总建筑面积约9546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约为5030平方米。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36.15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并满足3.1.3资格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2)条的设计资质和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上述3.1.1(1)条的勘察资质要求。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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