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至2028年广惠路院区后勤物业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元)(如有): 20607585;
采购需求: 广惠路院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壹年壹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至2028年广惠路院区后勤物业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60758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广惠路院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至2028年广惠路院区后勤物业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将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上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需将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上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不能提供上述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需将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上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需将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上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将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上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需将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上传); (7)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将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上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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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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