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横梁乡村集体经济产业园葡萄棚维修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56.07(万元)
最高限价:56.07(万元)
采购需求:对横梁乡村集体经济产业园日光温室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棚体47座,更换大门18套,配套维修钢梁、立柱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且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锁定的,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允许更换。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或审计报告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信誉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0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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