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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高新区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高新区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0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3.98812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5年高新区河道清淤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开挖、疏浚和吹填等内容,工程位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东河(剩余部分)、新华河及东竖头滃河,卫东河(剩余部分)河道长约480m,排水沟200m;新华河河道长约1080m,挡墙修复约108m;东竖头滃河道长约202m,新建挡墙约436m。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四)其他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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