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数据平台建设技术开发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落实情况: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与技术规范书编写工作,提交业主方关键用户评审;技术规范书通过评审后,按业主要求完成应用场景开发实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础功能建设,可向甲方申请项目延期。2026年5月前完成项目开发、实施及测试,编写详细设计文档、测试报告、上线报告等成果物提交业主方审评;上线试运行三个月并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后编写验收报告,发起业主方验收。项目验收后,供应商提供一年的技术支持与运维服务。
2.5服务地点: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本部,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以及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华宇中选洁净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选智控(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选煤设计院。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3.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业绩要求:近 3 年至少有已完成同类型业绩 1 项【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以及所完成业绩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或发票或经客户盖章的回访记录等)】。
3.4财务要求:近 3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人员要求:/
3.6设备要求:/
3.7其他要求: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函(见第六章 7.投标人无不良违规记录承诺函)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无不良违规记录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3.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9备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务必提供齐全,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确定),报名通过、并成功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23时59分
4.2 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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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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