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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利津县明集乡闲置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利津县明集乡明家集村村民委员会3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利津县明集乡闲置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利津县明集乡明家集村村民委员会350kW(35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分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分包

最高限价:103.0050万元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4.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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