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撬装移动式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第五采油厂2025年撬装移动式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该项目主要利用撬装移动式污泥减量化处理设备,在不同站点对站内产生的清罐清池油泥进行加热、分离、压滤处理,最终实现油、水、泥的分离及回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投标人需配套可移动撬装设备、人员及药品,并能完成服务现场日常生产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工作。该项目计划在采油五厂范围内实施污泥处理4100吨,其中定边区域处理2200吨,宁夏区域处理1900吨,计划投资196.8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等其他费用),招标人暂不保证入围中标人的具体工作量。入围后,中标人1个月内完成该区域内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制和备案后,由招标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安排现场试验,根据试验质量和效果进行相应工作量安排,最终工作量以双方签字确定为准。项目估算金额1968000.00元。
2.2招标范围:陕西省定边县、宁夏盐池县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生产区域。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需求1名服务商。
2.4标段描述:第一标段:为陕西省定边县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生产区域内2025年撬装移动式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计划在定边区域内实施污泥处理2200吨,计划投资105.6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等其他费用),最终工作量以双方签字确定为准。项目实施单价限价:480元/吨(不含增值税,含HSE等其他费用)。第二标段:为宁夏盐池县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生产区域内2025年撬装移动式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计划在盐池区域内实施污泥处理1900吨,计划投资9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等其他费用),最终工作量以双方签字确定为准。项目实施单价限价:480元/吨(不含增值税,含HSE等其他费用)。
2.5服务地点:陕西省定边县、宁夏盐池县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生产区域。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人员要求:所有拟投入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员工,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含养老)缴纳证明。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至少4人。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评审环节对外部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证书及操作员的HSE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
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出厂时间5年以下撬装移动式污泥减量化处理撬装设备1套(包括过滤面积100m2以上的压滤设备、加药装置)、油泥暂存罐1具、搅拌处理设备1套、油水分离箱1具、总容积≥40m3的油水两相存储罐1具(可实现油、水的单独存储计量),涉及用电的设备配套的电机、配电柜等电气设施必须有“EX”防爆标识。需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发票购买方须为投标人,自主生产设备可不提供发票但需提供投标人生产铭牌)、设备出厂铭牌、设备装置实物照片。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0-11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10-22 08: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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